.

  首页|学校管理|教学研究|教师风采|儿童乐园|德育天地|特色教育|办学成果|与我联系  
 当前位置:首页>>德育天地

☆ 家长学校章程 ☆

 

一、办校宗旨:

   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,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家庭教育知识;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,增强“为国教育子女”的意识;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方法,推动家庭教育研究;树立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,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,为学校教育、社会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
  二、办校任务:

   1、通俗易懂地向家长介绍儿童心理学、教育学,联系实际传授正确的教育观点,普及科学教育子女的知识。

   2、调查本校各类家庭教育现状,探索不同的家庭教育规律。

  3、通过讲课、介绍、交流等方法,宣传研究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理论,提高家庭教育的效果。

   4、总结家庭教育和学校、家庭,社会三结合教育的经验。

  5、组织实施江苏省家庭教育纲要“小学阶段”的具体条例。

  三、实施细则:

  1、成立有学校校长、教导、家长代表以及校外辅导员组成的家长学校委员会,以保证家长学校有计划地完成教学任务,落实教学计划。

  2、有分管校长负责日常教学工作,制定教学计划,组织教学活动,教导处负责做好家长学校资料整理工作。

  3、定期进行专题性讲座,或教子经验交流,为家长之间互相学习创造条件,并及时反馈意见。

   4、为不断完善家长学校办校质量,每学年举行一次家长学校委员会研讨会,修订家长学校章程,学习教学大纲,制定教学计划,编写部分家长学校教材,汇编教子一得录,一学年结束,写好学年总结。

  5、每年评一次“好家长”,颁发证书。

  6、面向全体家长,每学期向全校家长提供家教指南。

  7、每学期队家长举办“健康心理指导报告会” 或讲座,学校设立“学生健康心理咨询室”,并配备相应的心理学教师。

  四、学制与结业:

  1、对一年级新生家长进行全面系统授课,学制一学年(两学期),完成学业后准予结业,颁发结业证书。

  2、在家长学校结业的家长,孩子才有资格升入高一年级,学习结业前夕评选优秀学员,将其家教经验汇编成册,宣传介绍。

 

+++首页|学校管理|教学研究|教师风采|儿童乐园|德育天地|特色教育|办学成果|与我联系+++

苏州市齐门小学  苏州市东汇路7号   tel:0512-67512512(校长室)

版权归齐门小学所有